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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在未成年人身上有何限制?

2022-10-12 来源:品趣旅游网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在实施侵害行为时,可以受到正当防卫。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重罪应负完全的刑事责任,对其侵害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对精神病人的防卫也是合法的,但要注意避免伤害他们。在特殊情况下,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实施的防卫行为可以被视为正当防卫。因此,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法律分析

一、对未成年人可以正当防卫吗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既然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以上8种重罪应负完全的刑事责任,因此,对实施以上8种不法侵害的已满14周岁的人当然可以实行正当防卫。如果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8种罪犯以外的侵害行为,由于刑法没有把其他行为纳入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因而,他们对这些危害行为不负刑事责任的,对他们这些行为的防卫,应该与刑法对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侵害行为的态度是一样的。

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在这些未成年人实施侵害行为时,可否实行正当防卫?我们认为,对这个问题应该联系防卫人的主观认识进行具体分析。防卫人如果不知道侵害人是未成年人,可以对侵害人进行反击,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如果防卫人知道侵害人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正当防卫的条件上就要加以限制。要求防卫人小心对待实施侵害的未成年人,对他们进行防卫,不能像对待犯罪分子那样,只要有可能,就要避开他们,或者教育、训斥他们,夺下他们手中的凶器,或者用其他措施把他们管束起来,不要轻易伤害他们。只有在合法权益遭到十分紧迫的侵害的危险情况下,当时当地无条件采用其他方法躲避或制止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即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可以实行正当防卫。

二、对精神病人能正当防卫吗

我国《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识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我们认为,对精神病人侵害的正当防卫问题大致与对未成年人的侵害进行防卫时相当。他对他人实施侵害的行为是一种病态反映,并不受思想支配,被害人不能轻易地实行防卫,能躲避可以先躲避,然后采取其他措施把精神病人管束起来。只有在无法躲避,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采取伤害精神病人的方法,这种行为是正当防卫。一般说来,实施防卫的不得已性不是正当防卫的合法条件,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实施的行为实施防卫时,不得已性便成为附加的正当防卫的合法条件,没有这个条件,所实行的防卫行为就不是正当防卫。

实践中,有一部分未成年人也是可能会构成犯罪的,当然,就未成年人实施的不法侵害来看,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其实也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也就是说对未成年人可以正当防卫。

结语

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正当防卫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重罪应负刑事责任,因此对其实施正当防卫是合法的。对于精神病人,在其无法辨识或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对其实施正当防卫也是合法的。在实施防卫时,应根据情况小心对待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只有在无法躲避、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合理手段进行防卫。因此,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正当防卫是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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