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民法典规定:婚姻登记后给付彩礼可否返还?

2020-03-17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民法典婚姻登记后给付彩礼能否返还?结婚登记程序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未明确规定彩礼返还。结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登记。申请时需提供户口证明、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还需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即时登记发证。如果未登记,彩礼应返还;已登记则不应返还。婚姻应是爱的结合,不是索取财物的借口。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婚姻登记后给付彩礼能否返还

民法典对于返还彩礼并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但是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结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户口证明;

居民身份证;

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现在禁止某些家庭借婚姻索取财物,因为婚姻是两个人因为爱的结合,并不是索取财物的借口,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登记,那么以结婚为目的给予的财物应该返还,而办理了结婚登记的理应不该返还。

拓展延伸

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及实践情况分析

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及实践情况分析是指对于婚姻登记后给付的彩礼是否可以返还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彩礼属于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不应返还。然而,在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意愿,有些地方会采取特殊措施,如协商退还或者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因此,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地方习惯、当事人意愿以及社会公平等因素,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结语

结婚登记后给付的彩礼能否返还一直是一个争议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因此,如果双方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以结婚为目的给予的财物应该返还。然而,在实践中,彩礼退还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地方习惯、当事人意愿以及社会公平等因素。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