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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项目土建工程招标阶段投资控制分析

2024-03-15 来源:品趣旅游网
地铁项目土建工程招标阶段投资控制分析

王新宇

【摘 要】近年来,无论是建设速度,还是建设规模,中国的地铁建设都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期.如何做好地铁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文章在分析地铁土建工程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厦门地铁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阐述并探讨地铁土建工程招标阶段投资控制的策略与方法. 【期刊名称】《福建建筑》 【年(卷),期】2016(000)004 【总页数】3页(P76-78)

【关键词】地铁;土建工程;投资控制 【作 者】王新宇

【作者单位】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 200032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TU723

(1)造价高,投资金额大。城市地铁工程具有埋深大、楼层高、跨度大、混凝土构件尺寸大、配筋多的显著特点,从而导致其造价比房屋建筑高。一般普通房屋建筑的地下室土建单方造价不到4 000元/m2。而地下车站土建的单方造价则高达7 000元/m2,区间隧道土建造价平均80 000元/双延米,一条中等运量的轨交线路每公里造价动辄上亿元,总造价二三百亿元,远远大于普通房建工程。 (2)变化因素多。地铁工程受地方财力、地质情况、周边建构筑物及交通压力的影

响巨大,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在最终建成通车前,其建设规模(线路长度、车站数量)、工法工艺均有可能发生或大或小的变化。

(3)单体结构相似度高,构件种类少。地铁的车站、区间,停车场无论是在建筑平面布局、主体结构体系、受力构件还是基坑围护方案上都具有很高的相似性。 鉴于地铁工程上述的显著特点,笔者认为造价人员应在地铁建设的招标阶段把握如下策略和方法: 2.1 合理划分标段

目前国内地铁土建工程招标标段划分一般有大标段和小标段两种方式。小标段招标是将一条线路划分成十几个标段,每个标段含2~3个相邻车站及站间区间组成,大标段招标则将一条线路划分成三、四个标段。虽然大标段招标能避免标段过小而产生的管理成本、机械成本过高,增加工期目标实现难度的弊病,但它对潜在供应商的施工能力的要求也更高。目前国内具备大标段施工能力的建筑企业仅是为数不多的几家中字头集团总公司和个别城市的大型建筑集团。但这些大型施工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往往在其下属独立核算的二级公司甚至是三级公司。从厦门轨道目前在建的几条线土建工程招标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采用的是大标段招标,但每个标段下又划分若干工区,每个工区的实际施工单位就是这些大型施工企业的三级公司。施工合同主体增加一个层级而增加的管理费至少是3%,最终还是计入合同总价由业主承担。

2.2 熟悉工筹、地质情况和现场周边环境

地铁工程机械投入数量大,同类机械种类多、选择性强,一条线路需投入的盾构机多达十几台,盾构机有泥水平衡和土压平衡等种类,又有国产和进口之分。围护桩成孔机械可以选择冲孔钻机、钻孔钻机和全回旋钻机等种类。此外施工工艺也有多样性的情况,如车站施工有明挖顺作、暗挖逆作和半铺盖等,隧道暗挖有CD法、CBD法等,这些差异多数不会反映在施工图上,造价人员编制清单、控制价时如

未注意到此类差异,则会导致许多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脱离实际,给中标单位索赔留下机会。因此造价人员在编制清单、控制价前一定要先研究经设计单位及业主批准的工筹、地质勘察报告并逐站逐区间地踏勘现场,将工筹中反映出来的大型机械配置情况、工期计划、土石方类别等与造价相关的重要信息体现到清单、控制价中,同时为保证投标单位报价的可比性,工筹、地质勘察报告及踏勘现场收集到的影响施工的重要因素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2.3 清单编制应以有利于造价控制为原则,既严谨又灵活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作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国家标准,理论上在整个招投标活动中应得到严格遵守。但《城市地铁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861-2013》作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大家庭的新成员,尚未在实践中得到大范围、长时间的检验,其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计算规则和涵盖工作内容未必尽善尽美。比如080301005注浆清单子目,规范要求按设计注浆量以体积计算,但由于某一区域地层土壤类别、岩层破碎情况、孔隙率等土工特性差异性大,设计单位基于抽样性质地质勘察数据给出的注浆量与实际注浆量差距往往很大,为此施工图一般会明确画出注浆范围,而注浆量只是参考量。对此规范也在备注中允许注浆工程量在清单编制时以暂估量计入,结算时按实调整。这等于为施工单位不平衡报价开了方便之门,对造价的控制非常不利。厦门地铁对此类问题的处理办法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注浆按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项目特征除标明部位、浆液种类和配合比外,还要求注浆后的土体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厦门地铁对注浆的处理方法发生在13版清单实施之前,但这种处理方法有悖于13版清单总则1.0.3“城市地铁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量计算”的精神。为解决这个矛盾,我们建议清单计价规范应朝着“重实轻形”的方向改革,既抓住风险分担、变更管理、索赔签证等影响合同价款变动的环节,而适当放宽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计量规则和工作内容等形式上的约束力,允许业主或招标单

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2.4 编制合理控制价,控制投资

控制价又称最高限价,其作用就是限制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预设值。在招投标活动中引入控制价机制是我国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的一项创新举措。它不但能提早发现项目超概的苗头,而且还能有效防止投标单位故意串通哄抬报价情况的出现。由于地铁项目的特殊性,行业集中度高,潜在的供应商数量又少,招标竞价中很难做到充分竞争。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一份科学合理适度从紧的控制价对投资控制的意义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编制控制价应注意以下5个方面。 (1)注意不同定额水平差异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综合单价的形成(组价)未做明确要求,实践中一般都是定额组价,但不同定额间存在定额水平差异,如何选择定额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地铁工程中大量存在的围护桩成孔(回旋钻机钻孔,直径1 000内,孔深40m内,I、II类土),笔者在同等计价条件下分别以2005版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08版城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计算其每米综合单价分别为153.50元、165.86元和326.71元。 (2)应考虑施工伴生资源的价值

地铁工程土建施工的车站基坑开挖、隧道掘进伴随着数十万方的土石方产出,编制控制价时仅把这些土石方当渣土一弃了之显然是不合理的。笔者在厦门轨道控制价编制时根据地勘报告将基坑开挖、(明暗挖)隧道掘进产生土石方进行了分类,其中泥浆全部外运、坚石以上等级的石方按毛石的市场价以一定比例折价、土方则在适当考虑相邻站点间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弃运运距。另外混凝土冠梁、支撑拆除后的废钢筋也可计算回收残值。 (3)合理确定风险处理的费用

地铁土建工程施工时,由于受工程自身特点及周边环境的巨大影响,不可避免地存

在一些风险源,例如隧道下穿高铁线路、油气管道或者穿越特殊地层,车站基坑过大过深等。施工时为了规避这些风险,必须采取某些措施,也势必产生必要的费用。这些费用如未在清单编制和控制价中考虑周全,必然成为以后投资控制的隐患。一般而言,在地铁土建施工图中,设计单位会对已识别的风险设计明确的风险处理方案,清单和控制价编制时只需根据图纸方案编入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或措施清单。但有些风险规避措施在招标阶段是无法确切预知的,不会在图纸中体现出具体做法,因此无法根据施工图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或措施清单。对这种情况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时就必须根据施工经验以暂估价或模拟清单的方式预留出足够的费用。 (4)准确测算专用措施费

地铁土建工程施工场地在地理位置上跨度大、施工投入机械多。有的区段穿越繁华市区,受周边已建建构筑物、人流车流影响大,有的区段又在偏僻的城郊,周边市政配套不齐全。为此地铁土建工程的专用措施费不适合以标段为单位开设措施清单,而应逐站逐区间根据具体单位工程的实际情况开设专用措施项目并计算费用。例如施工临时用电是按市电考虑还是按自备柴油发电机考虑,一套临电管几个车站区间,泥浆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选择等均需准确考虑。 (5)建立多层次造价指标体系,全方位复核控制价

由于地铁土建工程在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时图纸深度往往还达不到施工图的程度,同时又存在上述定额水平差异、风险费用、措施费用测算差异等情况,这就造成控制价会在一个比较大的范围内波动,又因为地铁工程体量大,导致清单子目众多,这些因素对检查、复核并形成最终合理的控制价带来了一定的麻烦。笔者认为采用造价指标分析法不失为快速解决此问题的办法之一,但如果造价指标仅仅是诸如每公里多少造价这样的几个简单数字,是不能解决上述麻烦的。地铁土建工程的造价指标必须是一个多层次的科学的指标体系。

这个体系至少应包括构件级(地连墙、灌注桩、砼支撑、梁板柱等)、分部分项工程

级(围护工程、车站主体、出入口、初支、二衬等)、单位工程级(车站、区间)三个层次的混凝土、钢筋用量指标、造价指标。指标体系的建立除了需及时收集整理各种造价数据外,还需特别注意收集不同线路之间的工程技术差异,这样在使用指标时才能排除这些差异引起的干扰。 2.5 减少不平衡报价对造价控制的危害

正如前文所述,地铁工程竞争有限,投标报价上限受控制价封顶,工程本身具有多变的特点,这为投标单位采用不平衡报价大开方便之门。根据地铁土建工程的特点,投标单位一般会围绕以下3个方面进行不平衡报价:

(1)能尽早回款的项目,包括工程量大或综合单价较高的项目如土方工程、盾构掘进工程等,其单价会偏高,以有利于中标单位的资金周转。

(2)估计今后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单价一般会偏高;反之,估计工程量将会减少的项目,单价会偏低。

(3)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估计今后会有修改的;或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价格会降低,以期今后索赔时提高价格。

一方面投标单位严重的不平衡报价会导致各方控制造价的努力失效,但另一方面不平衡报价又无法完全杜绝,那么我们就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降低不平衡报价对造价控制带来的危害。首先,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为业主设定在一定条件下保留调整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权利。例如厦门地铁1号线土建施工合同中就约定:“工程量清单任一子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招标时的清单工程量变化超过±15%,且该子目合价变动幅度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时,发包人对超过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以外的工程量保留进行调价的权利”,这就有效地减小了中标单位的不平衡报价通过量的变化来获取额外利益或规避风险的危害。其次,在评标过程中应仔细检查清单报价,对发现的严重不平衡报价,可在施工时通过修改设计参数,改变工程特征等方式,使该报价作废。

地铁项目投资控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招标阶段只是地铁项目整个建设周期中一个短暂的阶段。在限额设计受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众多因素影响而作用有限的情况下,造价人员深刻理解地铁项目特点、结合工程实际,充分考虑影响造价的重大因素,做好本阶段投资控制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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