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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合同无效如何赔偿呢?

2024-07-03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认购合同无效的赔偿范围包括:

1、被买受人实际享有的升值部分;

2、房价上涨时,由于此购房合同的解除可能导致返还的购房款不足以再支付购房者购买其他的房子的部分。

一、房屋面积补差价

房屋面积补差价的规定如下:

1、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2、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商品房面积差异怎么样处理

购买的商品房存在面积差异是一个普遍问题,前期预售卖房时是预估面积,后期办证时是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实测面积,因此会产生面积差异。关于面积差异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通常对此作出约定,而法律法规也规定了处理方法。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面积差异如何处理作出了约定,则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如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单价不变,多退少补,据实结算房价款”的解决方式。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对面积差异的处理作出约定,则可以参照法律规定。(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三、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

一房两卖是否构成诈骗,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房主仅仅因为房价上涨而毁约多卖,通常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房主通常有解除合同和退款的意向,并诚意退款是不构成诈骗的。如果房主打着卖房子的幌子,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并无实际履行意愿,并骗取多名购房人的购房款,这种情况就属于诈骗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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