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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的刑法解析和判刑标准

2023-10-07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刑法非法经营罪的刑罚及构成要件:自然人犯罪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违法所得罚金;单位犯罪处以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人员追究刑责。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市场秩序和违反经营许可制度,行为方式包括未经许可经营、买卖许可证、从事非法经营等。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件为故意谋取非法利润。非法经营行为需达到一定程度才构成犯罪。

法律分析

一、刑法非法经营罪怎么判刑处罚

1、自然人犯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该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非法经营外汇,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话也会被追诉。也就是说,对于非法经营的行为,也要求达到了规定的程度之后,那么才有可能认定构成犯罪。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刑法对非法经营罪的规定,自然人犯该罪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单位犯该罪将受到罚金处罚,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因此,在处理非法经营行为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度才能认定其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一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违反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阶段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据。

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说明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向人民检察院作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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