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拒不履行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2024-03-01 来源:品趣旅游知识分享网

一方不履行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一、行政诉讼中如何使原告适格

1、首先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二、有资产不履行债务可以强制执行吗

有资产不履行债务的,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我国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中止执行后再申请执行的时效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民事判决裁定、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商业仲裁裁决书、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文书,应在文书生效后二年内提出,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逾期时,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丧失,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但是,实践中,法律文书生效后,有证据证明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向义务人主张过权利。只要每次主张权利之间间隔时间不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应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次日,起算申请执行的时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