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民事诉讼法撤诉条款的撤诉条件是什么?

2024-05-15 来源:品趣旅游网

民事诉讼中,原告可以申请撤诉,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需由法院裁定,若不准许撤诉,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是原告申请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以及人民法院同意原告的撤诉请求或者对上述行为决定按撤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法中撤诉条款的适用范围和程序

民事诉讼法中的撤诉条款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原告自愿放弃诉讼权利的一种行为。其适用范围包括民事案件中的各种纠纷类型,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撤诉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原告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法定条件,通知被告方,并征得被告方的意见。如果被告方同意撤诉,法院将作出相关裁定,终结诉讼程序。如果被告方不同意撤诉,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决定是否继续审理案件。撤诉条款的适用范围和程序的具体细节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结语

民事诉讼中的撤诉条件包括原告申请撤诉、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以及法院同意撤诉或按撤诉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至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被告未到庭或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撤诉程序包括原告提出申请、法院审查并通知被告方,被告方同意则终结诉讼。民事诉讼中的撤诉条款适用于各种纠纷类型,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当事人应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