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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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03:10
对纳入该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以乙、丙类药为主,突出慢病和癌症用药),按约定比例提供医保报销后和医保范围外个人用药自付部分的报销保障。年度报销额度为通用药3万元+个人慢病专属用药1.5万元(每次报销额度上限300元,报销次数不限),需每年激活后享有相关报销保障。网上申请激活后,采取购药后网上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按比例报销并直接拨至个人绑定银行卡,或购药时保险公司按比例直接垫付理赔部分进行结算,后期网上提交材料完成报销手续。具体报销形式根据药品、药店和有关流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