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7:07
共2个回答
懂视网 时间:2023-03-02 09:10
1、失业登记
2、赔偿标准
3、领取的条件
4、赔偿的期限
5、再失业的赔偿
6、单位没有买失业保险的情况
1.失业登记。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之后,需要在2个月内到当地人社局社保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去的时候,携带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失业保险的相关材料。
2.赔偿标准。根据区域和时间不同,失业保险的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一般都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80%。
3.领取的条件。不是所有的解除合同,都要以失业保险赔偿。主要是失业保险缴费超过一年,不是因为本人不愿意干而主动辞职的,另外还要有求职意愿、想从新工作,当然也必须要进行失业登记。
4.赔偿的期限。失业保险最长的赔偿期限,最长一般是2年。缴费五年以下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赔偿金;缴费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最长领取18个月失业金;缴费十年以上的,最长领取24个月失业金。
5.再失业的赔偿。对于已经领取失业金,重新就业又失业的人员。按照后来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算,前面还有没有领完的,一起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超过24个月。比如:一个人原本缴了11年的失业保险,可以领到24个月的失业金,但在12个月后又就业了,剩下的12个月未领的失业金,在下次失业的时候,可以合并计算。
6.单位没有买失业保险的情况。单位没有给员工购买失业保险,在遇到不是本人自愿离职的情况下,单位应当有赔偿责任。对于赔偿的金额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3-02 06:18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