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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只有基本工资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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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2:30

朋友你好,这个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受伤不仅仅是工伤工资就可以打发的,何况必须是按照劳动法规定要求说话是否合不合法。

  应该要按原工资待遇来发放。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需要关注的是:你所说的工作是否符合法律判定工作的条件。是否是工作中或者上班途中遇到意外事件造成严重影响怎么样。采纳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3:48

对于你说的这个问题,这个当然不是啊。如果因为是工伤的话,这个就是该公司或者这个企业来负责。工资就应该照常发,这不是只发基本工资。这个除外,还有补助这些。所以不是只有基本工资。其他的这些都应该有保障。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期间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
工伤职工在停工休假治伤期间,可以享受全勤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于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可能有区别,因此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与受伤上个月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一定吻合。但是,不管怎样,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都不得以各种理由停发或部分停发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否则,其行为是违法的。
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其行为就属于法律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此时,劳动者应据理力争,应当采取一定的策略,要求用人单位仍按月发放工资。劳动者在准备据理力争自己的工资时,首先,要注意从不同渠道了解以下因素,如老板的为人、用人单位的规模、用工的规范度等;其次,要注意回忆,您在发生工伤后的第一时间内,老板或用人单位的相应态度和采取的措施。最后,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生活费”,而不说“工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会主动支付治疗期间的生活费。
经过上述一番了解分析后,如觉得直截了当地要工资,可能会引来不良的后果,这时劳动者就要暂时“委曲求全”了。先以治伤要紧,在伤势治疗完毕后,再与用人单位协商。
若协商无果,劳动者这时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炒用人单位的“鱿鱼”。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这不会影响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
所以。这个就是一些相关的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5:23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具体是指哪些福利待遇呢?
1、治疗工伤期间的时限
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应当视同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继续按照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而暂停工作接受治疗之前的本人工资福利水平,享受工资福利。

为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停工留薪期,即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并保留原工资福利的期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市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计算标准
停工留薪期间,受伤职工的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受伤职工的工资收入按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月平均工资计算。

3、治疗工伤期间的福利
一是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应继续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职工福利,用人单位不能以工伤职工停工治疗工伤为由,停止工伤职工的福利待遇,包括由用人单位通过建立各种补贴制度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方便、改善职工生活,解决职工个人难以解决的生活困难,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正常工作的福利制度。

职工福利主要有:带薪假期、探亲假路费补贴、上下班交通补助、培训、过节补助、供养亲属半费医疗、冬季取暖补贴、住房津贴、集体商业保险、旅游福利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7:14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只给发基本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克扣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9:22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只给发基本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克扣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21:47

工伤应该是要支付全部工资的。
不过要等到你伤情好转了之后,要去做一个全面的鉴定。
是由《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规定的。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不变,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以确定不同的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当然啦,具体还要看每个企业的一些规章制度,它那个工伤福利那些方面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0:28

  一、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是基本工资吗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者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工伤期间工资是基本工资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解释:工伤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或休养阶段,工资按正常上班发放,并且不能影响年终奖之类的效益。

  三、工伤赔偿时效起算点如何计算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该规定明确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申请时效及其起算时间,以及受理申请的行政部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3:2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具体是指哪些福利待遇呢?
1、治疗工伤期间的时限
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应当视同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继续按照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而暂停工作接受治疗之前的本人工资福利水平,享受工资福利。
为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停工留薪期,即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并保留原工资福利的期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市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计算标准
停工留薪期间,受伤职工的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受伤职工的工资收入按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月平均工资计算。
3、治疗工伤期间的福利
一是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应继续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职工福利,用人单位不能以工伤职工停工治疗工伤为由,停止工伤职工的福利待遇,包括由用人单位通过建立各种补贴制度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方便、改善职工生活,解决职工个人难以解决的生活困难,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正常工作的福利制度。
职工福利主要有:带薪假期、探亲假路费补贴、上下班交通补助、培训、过节补助、供养亲属半费医疗、冬季取暖补贴、住房津贴、集体商业保险、旅游福利等。
用人单位要是未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的,工伤职工该如何维权?
只要你已经认定下来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带上你的工伤认定书向单位所属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是直接申请仲裁。
保叔提醒
单位应按条例规定足额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待遇,未足额支付,一旦被列入诚信“黑名单”,企业法人出行都将受影响。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6:41

不只有基本工资,如果受到不公平待遇可以告他们。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根据该规定,我们可知,工伤职工享有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应全额发放,而不是只发基本工资。
另外关于工资的发放期限,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目前我国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可对应具体伤情,参照该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期限。
同时法律规定,如果工伤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有其他情况的,可以适当延长,经设区的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综上我们可知,工伤职工最长可以享受24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工伤职工之前的工作待遇,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10:12

不是,应该是全资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但享受伤残待遇。
4、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工伤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或休养阶段,工资按正常上班发放,并且不能影响年终奖之类的效益。
补充资料
1、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各国劳动法的表现形式不同,但大都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劳动就业法,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与卫生的程,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社会保险与劳动保险制度,职工培训制度,工会和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以及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和检査制度等。
3、劳动法最早属于民法的范围,十九世纪以来,随着工业*的发展,劳动法在各国的法律体系中日益占有重要的地位,并逐渐脱离民法而成为一个的法律部门。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劳动法——《学徒健康与道德法》,禁止纺织厂使用9岁以下的学徒,并规定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2小时,同时禁止做夜班。十月*后,1918年苏维声*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劳动法典,并于1922年颁布了新的《苏维埃劳动法典》。
4、早在1931年11月中国*党领导的中华苏维埃工农兵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就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合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条例》等一系列劳动法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14:00

其实我们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很多,包含了治疗费、伙食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费等等。
可是最关键的是,我们工伤治疗期间应不应该发工资呢?应该由谁来发?
在《工伤保险条例》里,国家明文规定,工伤治疗期间,应当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停工留薪期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待遇保持不变。
一般来讲,由于很多人的工资有浮动性,尤其是有些人可能还是按照计件工资来发放。所以,比较难以确定工资标准。
但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是明显违法行为。因为,至少要保持工资待遇不变这一基本原则。
按照经济补偿金中,关于经济补偿标准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职工得病、客观情况变化、企业破产裁员三种情况下,劳动者的月均工资标准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平均工资标准执行。
这两个规定对于停工留薪期待遇计算,还是比较有指导意义的。
因此,一般在计算提供的信息待遇的时候,是按照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如果不满12个月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如果不满一个月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或60%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18:05

工伤并不是只有基本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除此之外,还有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安装辅助器械费用。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伤残等级的,一至四级伤残还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五至十级伤残,在劳动关系解除后,还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罗浩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应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如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22:26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根据该规定,我们可知,工伤职工享有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应全额发放,而不是只发基本工资。
另外关于工资的发放期限,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目前我国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可对应具体伤情,参照该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期限。
同时法律规定,如果工伤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有其他情况的,可以适当延长,经设区的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综上我们可知,工伤职工最长可以享受24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工伤职工之前的工作待遇,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2 03:04

工作原因遭到事故伤害,或者得了某种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会有一个停工留薪期,在这个时间段内,受伤的员工的原本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不必担心出了工伤公司就不给发工资了!

另外,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如果这个员工伤情严重或者有某种特殊情况,需要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确认无误之后呢,这个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也不能超过12个月。

等到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相关条例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之后,还需要继续治疗的,那么他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2 07:59

在确定为工伤之后的休养期内或者正在接受医疗期间,之前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这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但是比较含糊。所以后来有了明确的解释和实务做法。那么工伤期间,所发的工资其实并不是基本工资。因为这对于某些计件和销量计算工资的员工是不公平的,所以在这里的工资报酬是指在治疗之前十二个月所有工资加起来在取其平均数,这就是工伤期间所发的工资报酬,这是比较合理公正的。当然,如果这个平均工资非常高,高出当地所在市给出的标准的300%,那就是按照最高的300%计算,超出的部分就不需要给了。如果是低于市内标准的60%,那就按照60%计算。这也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福利。在此期间的工资收入,也算是正常的工作收入,也是需要纳税的。
如果原先的单位不按照这一标准进行支付,而只按照基本工资计算。发生这一状况,是可以直接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处理这事的。如果处理无效是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此事。但是要有相关的材料。首先必须得确认是工伤,这就需要劳动局的工伤鉴定了。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之后还有有医生的证明或者医疗报告,证明医疗之后需要一定的休养期间,并且这段时间内是不可以正常工作的,而医疗报告就写明了伤情和治疗效果等等。其次就是工资收入的证明了,一般都是银行流水账。这就是最为重要的材料了,当然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其他材料,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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