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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就是因对方先动手打人都拘留五天没事放出来,又因这事被抓反说是...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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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9分钟前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打架若造成对方轻伤及以上,不仅要赔偿别人的医药费等损失,还要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若是轻伤以下,要赔偿别人的医药费等损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很可能会治安拘留。
2,若通过调解了,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若人已经被刑事逮捕,家人与朋友们是不能见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你们要及时请律师去会见他,与他面谈,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若要办理会见,要提供委托人(其监护人、近亲属)的身份证,以及委托人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

热心网友 时间:7分钟前

有可能先行政拘留,后因事情,构成轻伤害以上的程度,所以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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